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助力社会矛盾化解 提升刑事司法质效
2022-05-06 11:21:11

 

       在全省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处以创新发展为原则,不断提升公证服务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前不久,我处会同公、检、法等区级政法机关联合签署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文件。这一文件的实施,会有效降低矛盾的再次激化,为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起到了辅助性作用。

 

 

       今年4月26日,一位当事人在检察官的陪同下一起来到我处。经检察官介绍,这位当事人是犯罪嫌疑人小楠(化名)的父亲,当事人的儿子小楠与同班同学被害人小伟(化名)二人因喜欢同一女孩产生矛盾。双方因言语冲突发生撕打,犯罪嫌疑人小楠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了被害人小伟腹部一刀,造成了被害人小伟损伤评定为重伤二级。在检察官的耐心释法下,小楠得知刑事和解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理的规定,小楠认罪认罚,其家属也表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与被害人一方暂时没达成和解,不能履行赔偿,所以来到我处寻求帮助。得知此情况后,我处公证员按照文件要求为其办理了赔偿保证金资金保管公证,并告知当事人这笔保证金存入我处指定的监管账户后就无权要求取回,公证机构只能根据办案部门的书面指示或者法院的生效判决放款,当事人表示清楚并与我处签订了资金保管协议。我处公证员急当事人之所急,开辟绿色通道,当日即为这位当事人出具了资金保管证书,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

 

       谦抑性是现代刑法应有的价值意蕴。该公证的办理有效的解决了当事人的难题,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也满足了酌情从轻处理的规定,及时修复了社会关系,从而最大化地获得了社会效益,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公证在化解纠纷、降低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价值。